“何止是一丝丝,”他把我掉下的围巾拾起,细心地缠了缠,说:“这又有什么办法;人生就是这样,不给你重新走一遍。”
离晚饭时间还有将近半个小时,我们在花园裏一圈圈地漫步来消磨时光,戴蒙有着严格甚至苛刻的就餐时间表,即使在时差依旧存在的异地,他也在恪守着,所以每天我们总有那么一个长短参差不齐的散步时间。
这是个雪后初晴的傍晚,静谧而恬美,引人无限遐思:我记得《苏菲的世界》裏哲学家将世界比作一只毛茸茸的大兔子,大多数人类就缩在洁白的兔毛裏过着自己的小日子。天地这时间就是只大兔子,哲学家号召人们爬到兔毛顶端去打量另一个世界,庸人们却宁愿享受安逸,不愿冒险;而现在的我,是多么贪恋这一池冬景;我睁大眼睛,拼命要记住自然的卷轴裏的美景,作为设计师的戴蒙这会子却紧闭着双眼,像是在聆听什么。
“这一定又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,”我想,“果然,他终究更像个设计师;电梯师、男护师、事务处理员原本就不是他的归宿,只有艺术,”想到这裏,我又瞄了眼那位“疯子”先生,他已经换了个姿势,紧闭的眼睛却依旧闭着,似乎不打算再打开,我继续想,“只有艺术,让他这般忘我。”
我不愿打搅他,一个人走得远远的;我跟戴蒙都是热爱自然的人,每个月总要空出些时间游山玩水——我挚爱山,爱她的深沈;戴蒙爱水,爱水的包容,他说他正是迷上我这种大度到有些侠气的味道,而我爱的,正是他的深沈。这也许就是destiny的含义,用在我俩身上恰当不过。
虽然我爱极了大自然,却没留心观察过花花草草,所以现在是要吃亏了:我想趁着这个空当向读者描述一下我看到的花草,她们真是美丽极了,然而,我大概只能通过一两种您耳熟能详的植物来赘述了。
冬天开花的植物本身就有着侠女风范,再带着点脱俗的清香,註定会迷倒众生的。我绕着花园走了一圈,唯一能识别出来的是一小片梅花,白色,红色,以及红裏掺白的变异种——我把鼻子凑到其中一朵开得最是欢畅的花上,使尽全身力气嗅了一口——“啊,这甚至比幸福还要沁人心脾!”那跳着芭蕾舞的金黄色花蕊拼命扭着腰肢,她们的舞臺——有柔柔的滑滑皮肤的花瓣儿,像一张张被水打湿了头的油纸,凉风徐徐,我不得不讚嘆那小舞者的敬业与坚强——她们反而跳得更欢;劲风过后,花瓣儿像刚洗过长头发的姑娘,拼命甩着头,有“与天奋斗”的气势。
我一朵花接一朵地嗅着香味,反正我的戴蒙正沈浸在他的世界裏,没时间理会我;我又一向极其擅长自娱自乐,虽然觉得有必要提高一下自己的审美以及对审美的热度,那样才有机会避免同戴蒙越行越远,但我想,“那可是个巨大的工程,不可急在一时。”
我轻轻哼着蔡琴的小曲,她是我最喜欢的歌手,我是典型的怀旧人士,流行的东西一向不入我眼。不知道什么时候,戴蒙已经悄悄溜到我身后,叉着腰看我冲一朵一朵的花俯下身子,却也不吱声。直到我的鼻尖跟这棵树上九成的花亲密接触后,我转过身,看到了一对脉脉含情的眸子。他依旧叉着腰,嘴角和眼角都挂着深深的笑,他紧紧盯住我的脸。
“大艺术家,终于垂怜小女子啦。”我显然对他的忽视有些不满,他摇了摇手,只是盯住我的脸,“恩,啊”着,并不怎么说话。
“好吧,现在去吃饭。”他总是一副救世主的模样,偏偏这个时候,我当真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