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夏费尽心思,好言相劝,好说歹说,总算让池珍珍同意给仲晚晴送走。
两个女孩子牵着手一步一顿走到大门口,又是好一番黏黏糊糊,腻腻歪歪,搂搂抱抱,千辛万苦地完成了这次分别。
望着仲晚晴离开的车尾气,池珍珍满怀感情地念出一句诗:“青山一道同云雨,明月何曾是两乡。”
孟夏感到震惊。
“你居然还会背诗。”
“当然不会了,我现搜的。”
池珍珍晃了晃手机,有些得意道,然后又继续伤感。
“唉,为什么晚晴姐不能留下来呢,跟你一起在百味庄打工不就好了,我养你们。”
“你啊……先能养起你自己再说吧。”
想到她每月六位数的日常花销,孟夏就很蛋疼。
但这个月还有挺多是花在他身上,更蛋疼了。
“我当然能!早晚有一天,我能养起自己!还能养起百味庄。”
“老板加油。”
孟夏很真心地祝愿她能做到。
“要不然我以后省点花,每个月只花十万怎么样?”
“……”
“就控制在十万以内,我省吃俭用肯定可以的,你帮我算算。”
池珍珍下定决心。
孟夏连连摇头:“我算不出来。”
他的日常消费水平,从没达到过五位数。
让他正常生活一个月花一万,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花,更别说十万了。
唯一奢侈的一次消费,就是这回买了个游戏舱,但这种大件物品也不是月月都要买。
不得不说,会花钱也是一种天赋。
池珍珍感觉自己什么都没买,但是钱就那么自然地消失了。
要说哪一样东西是不该买的,她又觉得这些都很必须,每一样都很必须。
·
两人聊着聊着,从大门外走进院子,默契地停下来。
太阳快落山了,池塘里水波荡漾。
下午的风不冷不热,呼吸都带着淡淡的花香,在这里待上一会儿,好像比在空调房打游戏还要舒适。
池珍珍在荷花池边蹲下来,伸手去捞水里游来游去的金鱼。
孟夏见状,也在旁边蹲下来,掏出手机看看消息。
池珍珍感觉这场景似曾相识,“我们刚认识的那天,你就是蹲在这儿。”
“是吗。”
孟夏回想那一晚,他正在急着找工作发简历,池珍珍突然冒出来跟他搭讪,说话直接又难听,让他感觉唐突又冒犯。
现在居然就这么自然地习惯了,真是恍如隔世。
或许她也在这些天的相处中,逐渐有一点改变吧。
“是的!当时你看起来好疲惫,好沮丧,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,我感觉要是再没人管你,你当晚就要跳楼了。”
“……”
并没有。
她说话还是这么直接又难听,唐突又冒犯。
“我是怕你想不开,所以才在旁边看着你的。”
事到如今,池珍珍才说出自己跟他搭讪的真正原因。
当然,最主要原因还是看他长得帅。
不舍得帅哥跳楼。
“那可真是谢谢你了。”
“不客气,毕竟是在我的地盘嘛,我希望每个住进百味庄的人都能开开心心的。”
池珍珍欣然接受他的感谢。
然后借题发挥,又想打听他的隐私:“说起来,你以前的债,到底是怎么还上的?”
孟夏一怔,猜到这是仲晚晴告诉她的。
很平静地如实回答:“有个人帮我还的,后来我就在他那里打工。”
“还有这么好的人呢。”
“嗯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