丘严瞬间毛骨悚然。
重新翻开那本日记,他的目光定格在某一页上。
“三月二十七日,晴。我想,我今天见到了我的百灵鸟。”
“三月三十日,晴。我感觉她喜欢我,她向我眨眼睛,还问我想不想吃点什么,她亲手给我做了炒面,还有鸡蛋汤。”
这个百灵鸟……可能指的不是楼下餐馆的老板娘。
“唐……唐安言,你家……不会有个孩子吧?”
脑子嗡的一下。
“你是说……”
“这裏的‘百灵鸟’,会不会是你家的孩子?”
丘严之前的推断出现了错误,日记中写的做饭的“她”,也就是老板娘,并不是他心中的“百灵鸟”。
“百灵鸟”指的是老板娘的孩子。
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向老板娘求爱,而是直接杀掉了老板娘,夺走了她的孩子。
威胁老板把家裏关于孩子的所有东西烧了个干凈,抹了他的脖子。
那……孩子呢?他把孩子怎么了?
丘严想起家裏黑雾浓郁的电饭煲,和趴在他肩膀上的小孩。
冷汗顺着后脑流到脊背上,被棉麻的衣物吸收干凈。
他现在想找个地方吐一下。
“我们……我们要去蓄水池裏,把她的尸体打捞上来。”
丘严这段时间还在想一个问题,路上两旁的路灯。
他记得刚下班的时候路灯还没有闪烁,应该是等到一段时间之后才开始短路的,这就是唱戏女人出现的征兆,等到短路的灯光闪烁之后,路灯完全熄灭的时候,女人才会像是夜晚的游魂般在外游荡。
他们只要在路灯熄灭之前回来就行。
“我们要快一点,这次不知道还会不会像之前一样幸运。”
——————
蓄水池虽然不大,但是想要在裏面找到碎掉的尸块也是不容易的。
况且这两个个人都不是学医的,对于人体组织和构成根本没有了解,丘严只知道人的骨头有二百零六块。
“要是我的键盘还在就好了。”
夜晚的小风垂着,丘严快要被冻的血液不循环了。
如果他亲爱的小键盘还在,两分钟就能把这些尸块拼起来,而不是让它们现在像是垃圾一样堆在河岸上。
唐安言向老板娘请了假先走,说是去超市裏再买些味精回来,就是这样也从天亮找到了天黑,眼看着最后一盏灯也要熄灭了。
“二百零五!二百零五!”
丘严又找到了一块骨头,那是根指骨,手上的戒指把肉和骨头勒在一起,竟然没有掉下来。
显然女人和他成婚的时候是那么风姿绰约,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,竟然被丈夫嫌弃至此,以至于要把她碎尸抛进河裏。
丘严为她不值。
“未遇良人,不如独身。”
“二百零六。”
在路灯熄灭的瞬间,唐安言从石头缝裏抽出了最后那块骨头。
女人没有唱戏,她出现在河滩上,惨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她呆呆地看着河岸上堆着的,被湖水冲刷得发白肿胀的尸块。
铜铃响。
三弦琴声起。
她这次没有破音,婉转动听的戏腔回荡在几乎凝结的空气中。
她唱的是《杜十娘》。
“冰肌玉骨葬波澜。十娘沈冤天地鉴,千秋遗恨永绵绵。”
丘严知道这个故事。
杜十娘以为为她赎身的李迁仙是个值得托付的良人,哪可知这人转手就将自己以一千两的价格卖给了孙富,把珠宝全部扔进了江裏,含恨投江。
戏曲的最后,李迁仙在哭,口中喊着十娘。
驾船的小厮却面无表情地叫他等着回家挨板子的时候一齐哭了算。
《杜十娘》
一个典型的遇人不淑的戏剧,看来她自己知道在她身上都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丘严想要上去搭话,被一股寒风扇了回来,脸上留下长长的血印子。
“翻身出樊笼,虚空为宇宅。”
“哪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。”
唐安言口中说着,慢慢往前跨了一步。
“但是这件事和他完全没有关系,你杀他,何用?”
女人呆呆地砖头,她好像是在辨认。
丘严这才发现,女人根本没有睁开眼睛,她脸上的眼睛是画上去的,就像她那两道粗黑的眉毛。
她是……不想再看到世间的污秽了吧。
“我们为你找回了尸身,可否请你帮忙,送我们回去。”
她还在那裏,呆呆地,像是失去了灵魂。
然后,如同消失的幻象,亦如死神吹出的泡沫,飘散地无影无踪。
天师唱起祈福的经文,天上突然多出了明亮的星星。
丘严已经闭上了眼睛,等待着身体被扔回拾一九的小房子门口。
但是没有。
周围的场景没有任何变化,除了岸上不见的那二百零六块骨头——
它们被女人带走了。
丘严抬头望着夜空,星星很亮,但是绕在月亮边上的乌云却没有被风吹散。
“事情……没有结束?”
作者有话说:
未遇良人,不如独身。
李迁仙虽然哭着喊着的是杜十娘,可是连撑船的小斯都知道他心疼的是那一千两的珠宝。
和这种人在一起,杜十娘真还不如当初直接嫁了孙富,最起码花重金买回去的东西就算再怎么样都会珍惜些。